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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5年度教学科研类团组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统筹做好我校2025年度教学科研类团组因公临时出国的派出工作,保证各二级单位因公出访团组及教学科研人员出学术交流的正常进行学校将结合推进国际化进程需要,坚持计划统筹、因事定人、人事相符、厉行节俭的原则,将出访计划和财务预算相结合,制定我校2025年度教学科研类团组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请各单位及时报送教学科研类出访团组计划和教师个人出学术交流计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访计划制定要求

(一)凡2025教学科研类因公出访团组和个人出开展学术交流(含教师带队出访不包含赴港澳台地区团组及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访学项目)均须报送出访计划。

)凡使用科研、学院(学科)等经费出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的教学科研人员,纳入年度计划申报。

教学科研人员是指直接从事教育和科研任务的人员,和在学校及二级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专家学者。

)各单位在制定计划任务时,须有实质性项目和具体交流内容,不得将一般性交流和考察性出访任务纳入出访计划。

二、报送要求

(一)校内各单位须认真组织和谋划,团组出访计划及个人学术交流计划,须经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研究、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

外事处不单独受理个人出国(境)学术交流计划。

2025年度学校将严格按照年度计划执行,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原则上不予派出。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025年度教学科研类计划备案表》(见附件),于202492617:00前将纸质版备案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外事处办公室(龙子湖校区行政楼215室),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sc@hafu.edu.cn。

联系人:毕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6930381769303719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度教学科研类计划备案表》

                                         外事处

                                  2024年9月23日